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
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1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创先争优”和“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分析把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新做法和新经验,研究探索新特点、新规律,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规定的考核项目和具体指标。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依法行政第一个五年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和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制定情况;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行政执法及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四)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六)2009年以来市政府颁布施行的政府规章执行和落实情况;
(七)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及进展情况。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2010年8月上旬开始,11月底结束。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查阶段:8月初至8月底为自查阶段。各单位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规定的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认真进行自查。
抽查阶段:9月初,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采取听汇报、查阅案卷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