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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三、加快蔬菜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销售基本稳定

  (一)建设大型蔬菜批发市场。以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为重点,在蔬菜主产区兰州、白银、武威、天水、定西等市统筹新建或改扩建5个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提升服务功能,扩大辐射范围,促进主产区蔬菜的流通销售。

  (二)改善蔬菜运输和贮藏设施。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通过企业自筹、多元化投资、政府扶持等方式,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配套清选、分级、包装等净菜处理及相关设备,改善市场场地、道路、交易厅(棚)、水电、信息服务、质量检测、电子结算等基础设施,实现采后快速预冷、商品化加工处理和上市旺季入库冷藏保鲜。

  (三)推进城区蔬菜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快城区蔬菜市场和零售网点建设,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质量安全检测、垃圾处理、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建立便捷、安全、规范、高效的蔬菜零售平台,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城区蔬菜市场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90%以上的社区居民就近能买到安全放心的蔬菜。

  四、加强协调沟通,完善“绿色通道”政策

  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农业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抓紧研究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蔬菜品种范围,解决由于少量超载和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而产生的整车全程收费等问题。同时,各地和有关重点企业要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蔬菜外销或内购峰期,利用好铁路专用线、铁路冷藏运输车辆,充分发挥铁路运输的比较优势,促进大批量、长距离蔬菜的铁路运输。铁路部门要及时掌握蔬菜运输需求,妥善做好运力安排,优化运输组织,适时组织开行蔬菜专列。

  五、强化蔬菜产销对接,提高组织化程度

  要加强蔬菜产销衔接,加大营销促销,提高产销组织化程度,减少中间环节和流通费用,引导蔬菜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加大扶持蔬菜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全面提升合作社竞争力,培育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的蔬菜产销示范社,形成县县有试点,行行有榜样的示范带动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建设网上销售平台,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终端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蔬菜流通比重,降低营销费用。同时,要对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予以积极扶持,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通。积极举办和参加各类展销会、交易会、推介会,加强宣传推介,提升甘肃蔬菜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促进我省蔬菜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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