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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到2011年底,全省新增、更新公交车2000辆(其中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500辆);新增公交班线100条,优化班线200条,延伸公交服务时间250条班线,延伸公交线路1000公里。进一步整合城乡客运资源,扩大城市公交线网通达深度和覆盖面,促进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班线有效衔接。加快福厦、福温高铁沿线25个公交车站建设;新建重要线路公交枢纽站、首末站50个,改造公交停靠站300个。加快公交系统信息化建设,全省中心城市公交车100%安装车载GPS监控系统,基本实现全省联网联控和智能化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

  省交通运输厅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福建省城市公共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各设区市政府在完善城市交通运输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加快制定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要将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规划建设机场、铁路、汽车及水路客运站、居住区、商业区等大型公共活动场所项目时,同步规划公交站点等公共交通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使用;要加强清洁能源加气(充电)站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保障清洁能源公交车加气需求。要切实维护公共交通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经批准的公共交通规划用地,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用途。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交通规划实施及用地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

  省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研究制定公交首末站、停靠站和相关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标准,推动公交站场等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修订完善城市公交运营服务规范等标准规范体系,并推动落实。各设区市在城市公交建设、运营、服务中都要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标准规范体系推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实现城市公交运营服务规范、城市公交场站建设管理规范、城市公交车辆维护检测规范,全面改善城市公交整体面貌、全面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2011年先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开展城市公交标准化管理达标测评工作,适时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至全省。

  五、持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加大智能化建设力度,建设城市公共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城市公交安全应急保障、城市公交综合智能调度、公交运营车辆监控、公交IC卡收费结算、互动式乘客出行信息服务等多项功能。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应急保障,加强危险品查堵等防范工作,确保车辆及设施安全可靠。加强文明行业建设,深入开展“公交优质服务”、“星级车组评选”、“精品线路”等评比考核、劳动竞赛活动,挖掘和宣传公交行业文明企业和先进人物典型,通过典型带动作用促进全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公交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关心公交职工生活,合理提高公交一线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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