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洛阳市参加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0〕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制定的《洛阳市参加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洛阳市参加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
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02号)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与台湾的经贸合作,切实做好“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优势产业、重点项目为依托,积极承接沿海台资企业产业转移,进一步促进我市与台湾在机电、电子、光伏等产业的交流与合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参加“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成立洛阳市参加“2010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市长郭洪昌任组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胡广坤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乔文祥、市商务局局长曾丹梅、市台办主任马武立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旅游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曾丹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招商小组赴广东驻地招商
利用广东省台资企业密集、全国台商总会和广交会客户资源集中的优势,聚集当地台商客户资源,突出承接出口产业转移项目对接招商,参加在东莞市举办的河南(广东)台资企业项目转移对接会。
实施时间:2010年9月10日―10月20日
带队领导: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赵红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台办、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