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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0〕660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深秋已过,随着时间推移,冬春季节气候特点将会更加明显。针对冬春季节安全事故防范和学校教育教学情况,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握好冬春季节学校安全特点。冬春季节是雨雪冰冻大雾天气、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流行性感冒和各类传染病高发期,同时,也是做好“春节”、“元旦节”、“两会”、寒假、春季开学等时段安全工作的重要时期。对此,各地各学校应有清醒认识,要高度重视这一时期学校安全工作。要根据冬春季节天气变化情况和学校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突出安全工作。要认真研究和分析这一时期学校安全特点,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消防安全法律、规章和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增加工作经费、强化管理规程,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工作。各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明确校园消防重点单位(部位)及其工作内容,完善档案,切实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以木质结构建筑为重点,坚持对学生宿舍、校园内商业网点、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和学生活动中心等人群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台帐建立、隐患消除等工作。各学校要严格用电、用火、用蜡烛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畅通消防通道,疏通楼梯及安全出口,配够并维护好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疏散标示等消防设施。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在冬季极有可能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情况,在近期组织对校园内的燃煤、燃气、燃油锅炉、燃煤取暖装置、应急照明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等设施设备以及校园人员聚集场所、化学实验室、取暖排烟通道的畅通、通风、通气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首先停用,立即整改。地处山区和寒带的农村寄宿制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专人加强夜间值班和巡查,强化对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管理,重点做好冬季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有条件的应在学生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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