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供销社关于厦门市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与支持措施
  (一)为切实加强对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厦门市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黄 菱(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奖思(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梁群民(市贸发局副局长)
  林建造(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文生(集美区政府副区长)
  许国华(同安区政府副区长)
  陈春夏(翔安区政府副巡视员)
  张倍灵(市供销社)
  周群锋(市供销社集团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厦门市供销社,由张倍灵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为使体系建设能快速启动,有效推进,对三个区被确定为“中心”项目的原供销社经营设施进行原地改造和适当扩建时,所在区政府应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全力支持,确保如期顺利完成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
  (三)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及时落实到位集美、同安、翔安三个区各50万元的“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配套建设资金扶持。
  (四)对纳入综合维修服务体系的公司组建、中心构建以及站、点经营,工商、地税部门要给予尽可能的政策支持与便利快捷服务。
  (五)在体系建设的同时,加大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维修门点清理整顿力度,净化维修市场,倡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附件1:厦门市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网络示意图(略)

  附件2:“综合维修服务中心”项目选址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选址

占地面积

(㎡)

产权方

用地现状

建设性质

拟建面积

(㎡)

改造概算

(万元)

备注

1

集美区“综合

维修服务中心”

杏林

白泉路

1800

杏林

供销社

综合

门市部

改造

2000

300

 

2

同安区“综合维修服务中心”

新民镇

凤岗村

900

区社与同安液化气公司共有

仓储

新建

2700

324

 

3

翔安区“综合

维修服务中心”

新店镇新兴街

4503.8

新店

供销社

综合

门市部

改建

4500

400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