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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彭捷等5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彭捷等5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湘司许〔2010〕87号)


彭捷等5名申请人:

  根据你们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你们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彭 捷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刘群峰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阮芳成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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