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风暴潮灾害Ⅰ级警报(红色)
台风(包括: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下同)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时,发布风暴潮灾害Ⅰ级警报(红色)。
3.2风暴潮灾害Ⅱ级警报(橙色)
受台风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不含)-80厘米的高潮位时,发布风暴潮灾害Ⅱ级警报(橙色)。
3.3风暴潮灾害Ⅲ级警报(黄色)
受台风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0厘米-30厘米的高潮位时;或受台风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0厘米(不含)-30厘米的高潮位,同时风暴增水达到120厘米以上时,发布风暴潮灾害Ⅲ级警报(黄色)。
3.4风暴潮灾害Ⅳ级警报(蓝色)
受台风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我省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0厘米(不含)-30厘米的高潮位,同时风暴增水达到70厘米以上时,发布风暴潮灾害Ⅳ级警报(蓝色)。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台风将登陆我省沿海,或在离岸100公里以内(指台风中心位置)转向(或滞留),即使受影响海区岸段潮位低于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应发布风暴潮灾害Ⅳ级警报(蓝色)。
4 应急响应
4.1 风暴潮Ⅳ级警报(蓝色)
当福建省海洋预报台发布风暴潮Ⅳ级警报(蓝色),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领导小组副组长到位指挥,启动应急响应预案。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4小时应急值班,省海洋预报台密切监视沿海验潮站的潮位变化,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沿海验潮站逐时天文潮位表,及时制作风暴潮预警报;厅办公室、厅应急指挥中心、省海洋预报台及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根据职责发送防御风暴潮预警信息。
(3)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防御风暴潮灾害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并根据要求,参加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的会商会;通过“传真电报”将防范措施下发各沿海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并抄送给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