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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防火委员会关于印发《鞍山市2010年“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1、11月初,消防局领导走进鞍山人民广播电台直播间,介绍我市的消防安全形势,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并对119宣传周期间的各项活动及时广播报道。
  2、电视台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和火灾案例,制作反映119宣传周活动的专题《今晚会见》,宣传积极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曝光火灾隐患严重单位或违章个人,并对“119宣传周”期间的各项活动及时报道。
  3、鞍山日报、千山晚报、辽沈晚报(鞍山版)要在主要版面、显著位置集中连续宣传防火知识、灭火知识、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知识。
  4、11月9日上午11时9分,市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集中利用手机短信向广大用户发布消防知识。
  5、利用各级互联网站宣传消防知识。鞍山消防网(网址:www.anshan119.gov.cn/)和365安全防范网(网址:10.78.1.110/365anfang/)是专门宣传消防常识的互联网站,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应组织领导干部、职工群众全面深入地学习消防知识。
  (三)、铺开社会化宣传。
  1、发放宣传资料。在全市社区、学校、农村、企业等场所广泛发放“普及群众消防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和“三提示”宣传图版,并根据不同场所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张贴、悬挂。
  2、社区消防宣传。组织一次消防疏散通道、居民楼道杂物清理、家庭火灾隐患整改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各种消防组织和规章制度,并统一张贴挂摆,在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宣传栏,悬挂宣传横额。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品、居民防火公约,让消防知识走进每个家庭。
  3、学校消防宣传。11月9日,全市中小学校要上一堂消防知识课。学校应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条幅,组织学生参观消防队站,开展一次疏散演习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4、企业消防宣传。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悬挂宣传标语、口号,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安全疏散演练、消防器材设施操作使用、企业消防运动会“六个一”活动。
  5、农村消防宣传。所有村屯村民义务消防队,都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举行一次消防演练。要利用消防活动室、宣传栏、墙体广告和村镇大集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
  6、新兴媒介宣传。坚持利用单位局域网、移动广告、车载电视、楼宇电视、户外视频、电子显示屏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新、档次高、速度快的消防宣传,以不断满足群众对消防知识的需求。
  (四)开放消防队站及科普教育基地。“119消防周”期间,全市所有公安消防队站及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全天对外开放,组织各级党政领导、社区群众、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企业员工等各层面分批量地到消防站参观学习。消防队站和科普教育基地要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尤其要突出灭火和自救逃生技能的体验教育,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逃生缓降器、简易逃生面罩的使用等体验内容,增设应对各种常见初起火灾扑救方法的体验设施,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亲身体验活动切实掌握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达到“千人走出去、万人走进来”的宣传效应。每个队站组织参观人数不得少于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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