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进行年度复验的通知
(郑建办〔2010〕31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外地进郑建筑业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
根据《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地进郑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郑建办〔2007〕9号)要求,及时掌握进郑企业的动态情况,现将2010年《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开展年度复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验范围
凡持有《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的外地进郑(含中央在郑、省属在郑)建筑业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均属复验范围。
二、复验时间
2010年3月22日----2010年4月22日。
三、复验资料
(一)建筑业施工企业
1、2009年企业在郑经营、管理情况简要报告;
2、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豫备案证明及《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3、2009在郑承接工程及在建工程情况一览表(附表1)、施工合同;各项目管理部人员登记表(附表2);
4、企业资质、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豫备案证明、在郑地址、在郑负责人或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在《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变更栏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进郑管理人员2009年11月、12月份社会保险证明;
(二)监理企业
1、2009年企业在郑管理情况简要报告;
2、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及《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3、2009年在郑承揽工程监理合同及外地进郑监理企业2009年度基本情况表(附表3);
4、企业资质、法人营业执照、在郑地址、在郑负责人或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在《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变更栏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进郑管理人员2009年11月、12月份社会保险证明;
(三)招标代理机构
1、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及《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2、2009年在郑承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合同及外地进郑招标代理机构2009年度基本情况表(附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