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关于对混凝土车辆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
各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 《
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省政府 121 号令)、《关于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市区通行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建 (2004)58号) 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 》(郑散字〔2010〕03号) 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混凝土车辆登记备案工作,确实掌握我市混凝土车辆的准确信息,做好办理车辆通行证的登记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混凝土生产企业于 5 月 15 日前 依据相关规定将所属混凝土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报送至我办,对此次没有登记的车辆将不再办理车辆通行证登记手续(新入户车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