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评比情况的通报
(鲁教后字〔2010〕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食堂管理,确保学生食堂工作健康稳定持续科学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后字[2005]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后字[2006]2号)要求,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我厅于2010年4月7日至20日,对全省123所高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评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近8年来,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学生食堂正确的改革方向,正确处理公益性与市场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的关系,高度重视学生食堂建设管理工作,积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不断理顺学生食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学生生活后勤设施专项经费投入、提升硬件档次,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全省高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和食堂面貌发生了质的变化,学生食堂工作基本上步入了持续健康良性科学发展的轨道。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学生食堂优惠支持政策基本落实到位,公益性体现充分
各高校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高校均设有伙食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学生伙管会,把学生食堂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和保障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同时,将食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学校整体规划中,措施得力,基础管理规范,齐抓共管效果明显。在落实国家、省关于学生食堂各种优惠支持政策方面,各高校都坚持了高校学生食堂的公益性原则,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降低伙食成本,让利给学生。例如发放学生伙食补助、减免房租、水电费,学校负担在编职工的工资福利,控制毛利率,主食、低价菜实行补贴,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保证低价菜和少数民族学生饭菜的数量与质量,有效的应对了物价的多次急剧上涨,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要求,保证了高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局。大多数高校免收租赁管理费,还有的高校采取补贴的办法资助学生和食堂,原材料统一集中公开招标,严格成本核算,节约挖潜,保证了学生饭菜价格和质量的基本稳定。例如山东大学设立伙食基金,承担在编职工津贴奖金,优惠食堂用气价格;山东理工大学将校内商贸超市划归饮食中心管理,收益全部用于补贴学生基本大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每年免费汤补贴20余万元;山东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潍坊学院等高校利用托管校外食堂的收益补充校内基本大伙;潍坊医学院近两年补贴学生208万元,补助食堂100万元;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每年40万专项资金补助食堂;曲阜师范大学、齐鲁师范学院等高校减免学生食堂水电气费用;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每年为每个新生发放50元充值卡;山东经济学院对低价菜实行补贴;济南大学对面粉实行补贴;山东交通学院对鸡蛋予以补贴;泰山学院把收取的管理费全部用于餐厅管理,等等。这些举措都表现了学校领导的全局观念,也充分体现了国情、省情和以学生为本的科学和谐发展理念,对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