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对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发证的通知
(晋文办发〔2010〕41号)
各市文化局、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
为进一步加强并规范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及其执法证件的管理,逐步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指挥系统,提高各级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应急能力,根据《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部[2006]36号令)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各市县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09]24号),决定近期对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并对考试合格者发放《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及执法标识,同时建立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人员数据库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考试方法。采取省市结合、共同组织的办法进行,各市首先要以市为单位,遵循文化部《2006-2008年全国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规划要点》,中国文化市场网(http://www.ccm.gov.cn)文化执法频道业务考试题库,组织辖区内的文化市场执法人员进行学习;从5月上旬开始,省厅将组织专人依次用一天时间到各市进行集中辅导和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及执法标识;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必须经过补考合格才能领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
二、培训和考试范围。一是围绕国务院《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进行辅导;二是围绕文化部《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如何执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档案建立等相关内容进行辅导;三是围绕文化部考试题库中的有关内容进行辅导。
三、培训和考试时间。省厅分两组人员到各市组织培训和考试(半天培训、半天考试),第一组:5月10日全天晋中市、5月11日下午和12日上午长治市、5月13日下午和14日上午晋城市;第二组:5月10日下午和11日上午阳泉市、5月12日下午和13日上午临汾市、5月14日全天运城市。第一组:5月17日下午和18日上午忻州市、5月19日全天朔州市、5月20日下午和21日上午大同市;第二组:5月17日下午和18日上午吕梁市、5月19日全天太原市。请各市提前按排好培训地点和集中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