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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望城县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望城县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望城县物价局: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0]211号)文件规定,我局成本调查队对你县非居民用户天然气的经营成本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简化气价分类。将你县工业用气、营业性用气、非营业性用气价格分类简化合并为非居民用气,执行同一价格。
二、
非居民用气价格统一调整为3.20元/立方米,上述销售价格仍按原规定暂不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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