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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申请单位

审核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单位公章

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意见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3:
  申报序号:
  批准序号:

  审核类出国(境)培训
  项目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组 团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年  月   日
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此表主要供已授权委托办理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的
  省市,在申报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时填写。
  二、由组团单位填写,并经业务主管厅局、出国培训归口管理
  部门同意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
  三、地区、部门系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
  四、封面的申报序号是归口管理部门的汇总表中的序号,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写。
  五、“行业类别”按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的大类号码填写。
  六、补充材料请附在申请表后(合订在一起)。

 

组团单位

  名  称

 

电话

 

 

通讯地址

 

 

传真

 

项目名称

 

 

 

行业类别

 

项目分类

 

    (技术或管理)

 

 境外资助

 

 

项目人数

 

 

境外培训天数和起始时间

 

派往国家

(地区)

 

 

 

境外培训

机  构

 

 

派出培训项目的说明(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2、需要解决的技术或管理问题,与发达国家在技术或管理水平上的差距;3、出国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培训计划的初步设想,4、预期达到的目的和效益等。如空格不够,可另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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