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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告

  (二)生产体外诊断试剂的阳性对照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单独的空气净化系统,洁净度万级与相邻区域保持负压,配备生物安全柜,排出空气进行除菌过滤后方可排出)。

  三、关于生产场地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问题

  (一)生产场地和规模相适应与当地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相结合综合评定。限制新开办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产能趋饱和品种(如定制式义齿、橡胶避孕套、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黑白B超、监护仪、电子体温计、电子血压计等)的生产企业;坚决淘汰不具备实际生产条件的、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生产环境差、质量不能保证的落后企业;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规模大、实力强、管理先进的企业落户我省。

  (二)考虑到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等因素,应确保生产场地不能在居民区内,场地必须工业用地或工业厂房。

  四、关于质量体系考核覆盖或豁免的问题

  (一)省内二类产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可对照条件申请覆盖(豁免)质量体系现场检查。经审核后可免于现场检查,由省医疗器械处办理出具盖有“医疗器械监管业务专用章”的医疗器械质量体系产品范围覆盖(豁免)通知书。

  (二)此覆盖/豁免原则主要针对二类产品,三类产品原则上不予覆盖或豁免。

  (三)申请材料由企业交省局受理大厅,20个工作日出审核结果并在受理大厅领取。

  (四)省、市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监督抽检、守法情况综合判定。

  特此通告。

  附件:1.其他器械申请豁免现场检查的申请表

  2.体外诊断试剂申请覆盖补充申请表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其他器械申请豁免现场检查的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产品名称

 

管理类别

 

企业注册地址

 

联 系 人

 

企业生产地址

 

固定电话及手机

 

已通过考核的同类型品种

注册证复印件及成品记录复印件附后

质量体系考核报告

复印件附后

申请产品工作原理、生产工艺和控制过程

附后

 

申请产品与同类型种质量体系要素的异同点

附后

 

主要人员变动一览表(本单位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单凭证附后)

上次检查时

本次申请时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

 

生产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申请豁免的依据

 

本次申请产品的分类依据及上市审批情况

附后

  

上次检查不合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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