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
(鄂政办发〔2010〕10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维护城市秩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体系,规范城管执法行为,落实城管执法保障,强化城管执法监督,使城管执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全省城管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城管执法重要意义
(一)深刻认识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随着全省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事务不断增多,城管执法面临的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城管执法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城管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与现代城市管理和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的期望不相适应的问题日显突出。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也是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发挥城市功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深刻认识城管执法在强化城市管理、促进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城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城管执法体系,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改进城管执法方式,努力提高城管执法效能,促进和保障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目标是: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要求,坚持机构设置科学化,人员编制标准化,执法保障制度化,通过不断努力,形成法制健全、体制顺畅、机制有效、运行规范的城管执法体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管理严格、保障有力、群众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使城管执法工作迈入科学、规范的发展轨道,努力打造一批富有荆楚特色的现代城市品牌,不断提升全省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