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鄂政发〔2010〕6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政府应急办等72个单位“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丁士松等142名同志“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克难奋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平安和谐湖北、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共71个)
武汉市
武汉市政府应急办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武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武汉市城市管理局
武汉市卫生局
武汉市安监局
武汉市武昌区机关幼儿园
黄石市
黄石市信访局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
大冶市政府应急办
襄樊市
襄樊市政府应急办
襄樊市信访局
襄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襄樊市急救中心
湖北东神卫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荆州市
荆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荆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松滋市政府应急办
宜昌市
宜昌市安监局
宜昌市民宗局
宜昌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