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的通知
(葫政办发〔201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林业局制定的《葫芦岛市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葫芦岛市林业产业振兴规划
(2010-2012)
为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林业产业升级,确保全市林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大力发展以林业特色种养业为主的林地经济,重点建设核桃、大枣、大果榛子等干果经济基地;着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产业集群建设;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努力促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提高林业产业竞争力,提升林业产业整体素质,实现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一县一业、规模发展的原则。
(三)规划目标
林业产业总产值由2009年的31.2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58.4亿元,年均增长率29.1%;林业产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林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区域经济发展、农民增加就业和增收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以林地经济开发为主的第一产业。
1、林木培育业。结合全市造林绿化工程总体规划,2010-2012年新造杨树、刺槐为主要树种的速生丰产林及工业原料林3万亩,用材林面积达到54.4万亩。2012年林木培育业实现产值5.34亿元,年增长率达2%。
2、苗木和种子产业。到2012年全市年育苗面积保持在1.1万亩,营养钵育苗4500万株。年产苗木1.2亿株。林木种子基地达到7.5万亩,年产种子4.5万公斤;苗木产业实现产值1318万元,年均增长6%;林木种子产值180万元,年均增长7%。
3、经济林产业。2010-2012年新植和改造以核桃、大枣、榛子为主要树种的经济林11.3万亩。2012年经济林培育业实现产值1.85亿元,年均增长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