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
(宛政办〔201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实施“四个带动”绩效考评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宛办〔2010〕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10年12月20日至30日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主要内容
按照宛办〔2010〕27号、宛政办〔2010〕53号及南阳电子政务2010(4)、(10),县市区政府主要考核6方面内容,市政府各部门、市有关单位主要考核5方面内容(具体考核细致详见附表)。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网站建设情况
(四)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五)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情况
(六)其他情况
二、考核工作方法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单位自查、网上监控、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12月1日-12月19日)
被考核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含考核表)一式2份,自查报告于2010年12月19日前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二)组织考核(12月20日-12月30日)
考核主要采取网上监控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进行考核。一是听取汇报。听取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汇报。二是查证资料。查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三是网上查看。通过网上查看的方式考核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四是实地抽查。抽查各县市区及示范点建设情况。五是公示反馈。
(三)考核分值结果(1月3日-1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实行百分制,对考核具体内容每项量化,合并计算划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和不合格(不足60分)三个等次,考核结果经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考核分数折算纳入“四个带动”工作服务带动考核总分值,计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总分,考核结果前20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