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

  (五)完善挂牌督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重点整合矿区和其他整合矿区挂牌督办方案,挂牌督办重点矿山数量原则上不能少于本行政区域内确定整合矿区的30%。凡挂牌督办方案要明确矿区位置、范围、整合工作进度要求、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六)严格相关制度。
  对于纳入整合矿区内而拒不参与整合、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整合、整合工作弄虚作假的矿山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手段,依法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不经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领导部门批准,各级管理部门不得为整合矿区内的矿业权人办理其他许可手续,公安部门不予办理爆炸物品的审批,电力部门不得供电。
  (七)建立共同责任。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进一步完善整合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发展改革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建立责任清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成立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整合矿区和整合勘查区块实施方案的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组织实施;要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责任。
  在整合实施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划定矿区范围,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矿山采选项目的核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拟设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注册登记手续;环保部门负责对整合后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估文件进行审批,并负责监督矿山企业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整合后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整合矿山爆炸物品使用、运输、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依法处置关闭矿山的剩余爆炸物品,对资源整合期间出现的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行为依法处置;监察机关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整合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