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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2014年青山水库工程兴城市征地和移民安置责任目标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2014年青山水库工程兴城市征地和移民安置责任目标的通知
(葫政办发〔2010〕62号)


兴城市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2014年青山水库工程兴城市征地和移民安置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一日

  2010-2014年青山水库工程兴城市征地和移民安置责任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0年7月-2014年6月前,兴城市政府应完成2个乡9个村以及有关单位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任务,征地和移民分五期进行,共需征地24349亩,移民8个村3111户8898人。
  兴城市政府需完成的主要是库区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做好库区移民稳定等工作。
  二、工作责任
  1、兴城市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阶段的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和完成征占地工作,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2、兴城市政府负责组织核准淹没区、影响区实物量及补偿费用,并进行公示,与移民户签订移民安置及补偿协议,发放补偿费。
  3、兴城市政府负责组织有关乡镇、村开展宅基地平整、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为移民调配宅基地和生产用地,为移民搬迁安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任务
  1、第一期移民安置任务:从2010年7月开始至2010年10月前结束,完成三道沟乡凉水泉村(3、4组)和高家岭乡西边村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任务。需征地131亩,安置移民3户5人。
  2、第二期移民安置任务 :从2010年7月开始至2011年6月前结束,完成三道沟乡凉水泉村(1、2、3、4组)、黄崖子村(5、6、7、8、9、10、11组)、头道村和把家村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以及有关单位的征地任务。需征地11439亩,安置移民1293户3901人。
  3、第三期移民安置任务:从2011年6月开始至2012年6月前结束,完成三道沟乡头里村(1、2、3、11组)、把家村(1、2、3、4组)、戏台村(1、2、3、4、5、6、7组)、西门村(1、2组)、东沟村(1组)和黄崖子村(1、2、3、4、12组)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以及有关单位的征地任务。需征地8831亩,安置移民1239户3271人。
  4、第四期移民安置任务:从2012年6月开始至2013年6月前结束,完成三道沟乡西门村(3、4、5、6、7、8、9、10组)、东沟村(2、3、4、5组)和东门村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以及有关单位的征地任务。需征地3192亩,安置移民570户16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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