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2013年青山水库工程绥中县征地和移民安置责任目标的通知
(葫政办发〔2010〕63号)
绥中县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2013年青山水库工程绥中县征地和移民安置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一日
2010-2013年青山水库工程绥中县征地和移民安置责任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0年7月-2013年6月前,绥中县应完成宽邦镇西台山村、窝棚村、大栗村、大河西村以及有关单位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任务,征地和移民分四期,共需征地12441亩,移民4个村1604户4723人。
绥中县政府需完成的主要是库区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做好库区移民稳定等工作。
二、工作责任
1、绥中县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阶段的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和完成征占地工作,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2、绥中县政府负责组织核准淹没区、影响区实物量及补偿费用,并进行公示,与移民户签订移民安置及补偿协议,发放补偿费。
3、绥中县政府负责组织有关乡镇、村开展宅基地平整、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为移民调配宅基地和生产用地,为移民搬迁安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任务
1、第一期移民安置任务:从2010年7月开始至2010年10月前结束,由绥中县政府负责完成宽邦镇西台山村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任务。需征地1697亩,安置移民57户194人。
2、第二期移民安置任务:从2010年7月开始至2011年6月前结束,由绥中县政府负责完成宽邦镇窝棚村(6、7、8组)和大栗村(8、9、10、14、15、16组)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以及有关单位的征地任务。需征地4446亩,安置移民499户1397人。
3、第三期移民安置任务:从2011年6月开始至2012年6月前结束,由绥中县政府负责完成宽邦镇大河西村(1、5、10、11、14组)和大栗村(1、2、3、4、5、6、7、11、12、13组)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以及有关单位的征地任务。需征地5991亩,安置移民1011户3008人。
4、第四期移民安置任务:从2012年6月开始至2013年6月前结束,由绥中县政府负责完成宽邦镇大河西村(2组)的征地和移民安置以及有关单位的征地任务。需征地307亩,安置移民37户1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