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告》等1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发改〔2010〕210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对原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深圳市物价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的调整,原深圳市物价局决定废止的《关于
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告》等7件规范性文件现由我委决定废止,此次我委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5件。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年十一月四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告(深价〔2002〕32号)
2.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降低住房建设收费的通知(深价管字〔2002〕8号)
3.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深价管函〔2002〕100号)
4.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2002年度)》的通知(深计〔2002〕156号)
5.关于发布《深圳市2002年产业导向目录》的通知(深计〔2002〕386号)
6.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深计〔2002〕474号)
7.关于调整肉菜市场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深价管字〔2003〕8号)
8.关于公布《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项目目录(2003年度)》的通知(深价联字〔2003〕18号)
9.关于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深计〔2003〕829号)
10.关于发布《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2003-2004年)》的通知(深计〔2003〕475号)
11.关于规范我市液化石油气销售价外收费的通知(深价管字〔2004〕7号)
12.关于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深发改〔2005〕31号)
13.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2005-2006年)》的通知(深发改〔2005〕202号)
14.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价管字〔2006〕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