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0〕30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重庆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2008〕8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社会各界的创业热情,全面推动我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314”总体部署,加快实施“五个重庆”建设,紧密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从提高劳动者创业意识、增强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着手,大力推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老板创大业、干部创事业”的全民创业新局面,努力实现包容性增长,让创业的成果惠及各类人群,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鼓励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者个体经营,在实现成功创业的同时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新局面。力争用3年时间,新增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30万户,其中微型企业6万户,全市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总量达到110万户;创业带动就业率达到1∶5,累计带动就业100万人;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活动人数达到80%,毕业生当年创业人数达到3%以上。
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