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0〕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凉山州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现就2010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体现服务”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凉山实际,着力推动“基层基础深化年”、“监管责任落实年”、“安全意识提升年”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三突出、三加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不断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成果,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千方百计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我州“乘势而进、加快发展”和实施“双提升”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要求,确保全州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以内,奋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十一五”规划四项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较大以上事故、死亡伤残人数“四下降”目标,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千方百计杜绝重特大事故(具体目标由州政府安委会另行下达)。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预防为主,全面落实“基层基础深化年”工作。
1.健全监管网络。各县市政府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州、县、乡(镇)三级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执法、应急救援和职业健康监管等职责体系。经济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质监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和完善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备专门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工业园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纳入统一的安全监管体系。要全面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凉府办发〔2008〕87号),到2010年末,全州所有乡镇要基本完成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州、县市、乡(镇)、村、组三级机构五级网络基本健全,搭建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和目标任务的平台。要发扬会东经验,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最前沿防线。村一级要建立安委会,组一级要明确安全生产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或举报员,依法赋予职责,加强培训教育,制定、逗硬奖惩措施,确保乡村安全生产特别是乡村公路安全有人管、有人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