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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加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的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加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的意见
(凉府办发〔2010〕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银监会《关于认真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09〕387号)、四川银监局《关于推进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基本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意见》(凉委发〔2010〕7号)精神,州政府决定,在2010年至2012年三年时间内实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加强我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工作,增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我州农村金融服务不足问题十分突出。截至2009年末,我州17个县(市)612个乡镇中,金融机构空白乡镇421个,占全州乡镇总数的69%,占全省983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42.83%,占全国2945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14.29%。目前,全州421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近200万农民群众的金融服务,主要由农村信用社通过延伸服务方式,提供存取款、贷款、汇兑和中间业务(代理发放国家涉农补助资金、兑付烟叶收购款等)服务。大量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存在,以及金融机构布点的稀少,服务的单一,造成当地群众难以快捷、方便、便宜地获得基础性金融服务,既影响金融业自身的发展壮大,也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影响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内涉农金融机构和州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加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是推进金融创新,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的需要,是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全州跨越发展战略的需要,是改善民生、加快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需要。要坚持问需于民,以人为本,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努力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
  二、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力度,以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充分性和满足度为目标,科学规划,大力推进,为“三农”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一是坚持市场运作。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原则,尊重金融机构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运用正向激励手段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实现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履行社会责任。金融机构要在成本核算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适度平衡,强化服务“三农”意识,积极提供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享受金融服务的公平性。三是坚持防范风险。注重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强化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严密防范金融风险。四是坚持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涉农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五是坚持协作联动。加强银政、银际、银保合作,发挥整体合力,健全地方政府、当地群众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推进与维护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和加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工作。六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化网点建设与多种简易便民服务形式相结合,注重农村金融服务的广泛覆盖,注重发挥金融服务的功能。根据各涉农金融机构业务拓展情况和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基础设施的实际状况选择金融服务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稳步实施工作计划。
  (二)建立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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