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围绕规范和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依法公布商品质量监测信息;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统计部门发挥统计信息主渠道的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业企业质量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教育、旅游、金融、医疗、邮政、通信、供电等部门负责根据行业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养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加强标准、计量、质量基础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积极推广服务标准化,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
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切实开展优质品牌产品的系列宣传活动,对存在严重问题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事件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三)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与质量兴州配套的优惠和奖励政策,支持生产要素向质量信用企业和品牌生产企业流动。建立质量兴州考核奖励制度,对在质量兴州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再次确认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四川名牌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再次确认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四)强化公共服务。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入力度,逐步建立以省、州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力量为基础的服务网络,为我州产业结构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五)强化安全监管。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建筑工程安全、旅游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旅游交通、大型游乐设施、重大聚集性活动、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种违法事件的安全监控和安全保护措施的管理,健全安全监察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建设,提高安全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加强舆论宣传。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要积极开展对“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计量日”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开展对质量兴州活动的专题宣传,大力普及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知识,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宣传好我州企业的良好形象、产品的良好品质,为全面推进以质取胜、质量兴州战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