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充分发挥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大力发展以通信网络技术和新能源友好接入为主要特征的智能电网。开展政府部门与电网企业的智能电网试点工作;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智能电网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智能电网产业链建设,努力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配套完备、各具特色的智能电网产业。积极争取进入国家智能电网试点城市。
五、以大流通带动大生产
(十七)巩固和拓展外需市场。不断优化外贸产品结构、市场结构、贸易结构、主体结构,构建多元化的国际贸易发展新模式。积极培育自主出口品牌,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高服务贸易比重,鼓励发展一般贸易。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升加工贸易产业水平。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到境外自建销售网络,设立研发、生产基地,开展跨国并购。制定完善鼓励外贸出口的政策措施,巩固欧美等传统出口市场,支持企业提升俄罗斯、中东、东南亚、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份额。健全企业外贸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口提供买方信用担保。加强外贸运行预警体系建设,健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十八)提升工业产品内需动力。不断拓宽深圳与国内重点城市的市场交流渠道,支持商会、行业协会设立“深商”服务中心。引导企业建立内销网络,创建内销品牌,扩大产品内销比重。鼓励金融机构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开展信用销售,扩大信用销售规模。大力促进网上零售业的发展,延伸消费市场。深入研究并出台消费领域的新政策、新措施,不断提升深圳本地消费规模和档次。
六、深入开展区域产业合作
(十九)以生产性服务业合作为重点推动深港两地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前海地区规划建设和体制创新,作为深港产业合作的重要载体。建立科技服务共享机制,共同打造深港创新服务检测检验平台、科技信息平台、技术转移平台。继续推进深港联合招商,积极吸引香港金融、保险、航运、贸易、法律、信息等相关服务业入驻深圳。鼓励在深圳设立的香港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向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提升。加强深港会展业合作,吸引香港知名会议展览机构来深设立分支机构,合作发展深港两地涉外展会,共同创办有全球影响的国际展会。发挥深港两地在科技产业方面的比较优势,联合开展高科技研究开发和生产制造,共同培育和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产业。重点建设深港创新合作基地和香港高校深圳产学研基地,促进两地在科技、产业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与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