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共青团杭州市委、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关于开展第六届“杭州市十佳医卫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杭卫发〔2010〕268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直管民营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宣传在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树立我市医卫青年的优秀典型,激励全市卫生系统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成长成才,服务社会,推进卫生文化建设,促进医患和谐,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杭州市十佳医卫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杭州市十佳医卫青年”评选范围
各区、县(市)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医院中40周岁(含)以下(197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包括医护、医技、疾控、监督、行政、后勤人员)。
(二)“杭州市十佳医卫青年”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要求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职工群众公认度高。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卫生工作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对本职工作具有先进的理念,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独到的经验,业务水平在同领域同龄人中处于领先地位。
(2)有一定知名度,工作成绩受到区(县、市)卫生系统及以上层面的肯定。
(3)积极开展科研,在近三年中曾获得市级以上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或通过技术改造、发明创造,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过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
(4)积极承担急难新重险任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抢救病人、抢险救灾、支农扶贫、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二、方法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候选人推荐阶段(在12月6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