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1年,全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2010年,完成制定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制定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计划及定向培养计划。
2.2010年,研究制定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配套政策。完成2/3以上的建设任务。
3.2010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好财政补助政策,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绩效工资制等。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补助方式,落实村医补助政策。
4.2010年,制定出台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启动实施。
5.2011年,全面完成中央规划建设任务。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队伍建设规划,完成人员招录和在岗培训任务。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2010年,研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的政策、措施。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考核补助办法,明确服务内容。
2.2010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2010年,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改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提高重大疾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监管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4.2011年,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措施。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监管所需经费。
(五)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2010年,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开展试点准备工作。
2.2010年,改革试点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补偿机制。研究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调整问题,完善各级医疗机构分级分工制度,制定公立医院补偿政策,推行电子医疗档案和常见病临床路径等。
3.2011年,总结试点经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注意总结和积累经验,保证改革稳步推进。
(二)加强财力保障。要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市、县区两级财政要确保每年增加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增长比例不低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医疗机构行业作风建设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调动医务工作者支持医改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