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信息报送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1〕29号,以下简称《意见》) 进展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全省贯彻落实《意见》动员大会精神,现将加强贯彻落实《意见》信息报送和督促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提高对贯彻落实《意见》信息报送和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我省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新跨截止的关键。加强贯彻落实《意见》信息报送和督促检查工作,对于省委、省政府及时全面地了解《意见》贯彻落实特别是重大建设任务进展情况,客观准确地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预见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意见》和全省贯彻落实《意见》动员大会精神的传达学习工作,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国家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有效地做好信息报送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认真分析总结,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意见》进展情况
各市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贯彻落实《意见》的进展、工作举措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干部群众 对贯彻落实《意见》工作的反映和评价等方面的情况,每月至少报送1篇信息,每季度要进行回顾总结。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贯彻落实《意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综合分析、努力提高报送信息的层次。
省政府办公厅将在内部刊物《甘肃政务督查》开辟专栏,及时通报各地政府和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对工作中涌现出的新思路、新举措进行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贯彻落实《意见》各项工作上水平、见实效。
三、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对贯彻落实《意见》工作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