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SO2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2009年,我省SO2排放量为2.2万吨,预计2010年火电SO2排放量1.9931万吨,非电SO2排放量1.9775万吨,则2010年全省SO2排放量为3.97万吨。
只要华能海口电厂、华能东方电厂和洋浦金海浆纸厂自备电厂所有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正常运转,我省2010年完全可以将SO2排放量控制在3.97万吨以内。
七、部门职责分工
(一)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并投入正常运转。(各市、县人民政府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省水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监督指导)
(二)确保华能海口电厂、华能东方电厂和洋浦金海浆纸厂自备电厂所有燃煤机组的脱硫设施稳定正常运转。(华能海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负责,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澄迈县人民政府、东方市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三)分阶段淘汰全部立窑水泥生产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配合)
(四)妥善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各市、县要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综合分析,如果成分不超过国家标准,要全部作为肥料综合利用。(各市、县政府负责,省水务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监督)
(五)加强监督执法,保证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省级环保部门联网。(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监督)
(六)加强对“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工作的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对责任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根据我省2009年对各市、县的考核结果与2009年的工作情况启动问责制及限批措施推动减排工作。(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负责,省监察厅配合)
(七)对各市、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滞后,没有通过年度考核的市、县和责任单位追究相应责任。(省监察厅负责,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配合)
八、保障措施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
(二)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
把加强污染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问责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落实到企业,把减排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及企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