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程造林,提高质量。全市创建绿色家园活动是绿化攻坚行动的深化和发展,要进一步严格造林质量,提高绿化水平。要继续坚持工程造林,特别是北部荒山绿化工程、村镇家园绿美工程和南部沿海绿地工程必须实施工程造林,严格按照规范组织实施。城乡一体绿网工程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工程造林的,必须由各个单位统一规划、统一组织栽植和管理,不能采取简单的宣传发动、群众自发栽植的方法,以确保绿化质量。
(五)创新机制,政策支持。要采取多种渠道,加大对生态林业建设的投入力度。一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支持,尽多把我市的绿色家园建设项目列入国家、省项目扶持盘子。二要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北部荒山绿化工程和南部沿海绿地工程,村镇家园美化工程奖补资金与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捆绑使用,不再另行安排,县、乡两级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家园创建活动。三要建立绿化碳基金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绿化碳基金制度,形成稳定的绿化投入机制,政府主导,吸引更多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加入林业碳汇事业,参加植树造林以及森林经营保护等活动。四要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资金投入造林绿化。特别是对生态产业发展,各地要从放宽小额信贷、争取国家贴息贷款、政策奖补方面入手,给以扶持,引导其发展壮大。要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权证发放速度,尽快在全市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产权制度,逐步形成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目的。要进一步加大闲散荒废地使用权的租赁、承包力度,以优惠政策吸引群众参与闲散荒废地造林。对租赁或承包闲散土地用于造林的,各级林业部门要帮助制定规划,搞好苗木、技术、信息等相关服务。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政府激励政策和导向政策,建立符合群众意愿的林木经营机制,培育造林经营大户,发展家庭规模林场,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好林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
(六)科技兴林,服务基层。市、县政府要加强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业科技队伍。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林业管理机构,在政策制定、科技研究推广,技术咨询、教育培训、林业市场培育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林果技术人员要深入一线,包村包片,进行技术指导,落实创建活动。鼓励技术人员创建经合组织,内联农户,外联企业、市场,吸收、引进和消化应用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唐山林业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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