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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时间安排
  创建“绿色家园”活动整体用三年时间完成(2010年11月-2013年9月),每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准备发动阶段(每年10月份)。各县(市)区根据各自环境特点,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出本地区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实施方案。同时,认真做好当年秋冬季和来年春季造林绿化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集中创建阶段(每年11月初-来年8月底)。集中组织开展三次造林绿化攻坚战,即当年秋冬季造林绿化攻坚战、来年春季造林绿化攻坚战、来年雨季造林攻坚战(重点突出荒山和矿山雨季造林),确保圆满完成本年度全部造林任务和补植补造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每年9月份)。对本年度所有造林绿化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严格兑现奖惩。2013年9月份,对全市绿色家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全面验收,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绿色家园创建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继绿化攻坚行动后我市造林绿化上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实行严格的任务分解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唐山市绿色家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原唐山市绿化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撤销),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绿色家园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等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绿色家园创建活动要与唐山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相适应,围绕方案提出的重点建设工程,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林业资源、生态环境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林业生态总体规划。同时,区别不同情况,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抓好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林业工程。重点是抓好北部荒山绿化和沿海基干林带建设,构筑唐山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屏障;抓好村镇家园绿美工程,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供农村经济发展后劲。创建活动中要注重生态经济的培育与孵化,以森林旅游业发展为龙头,发展特色林果产业、观光游憩林业等绿色产业,加速生态林业经济发展。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生态林业知识,提高公众生态意识,弘扬生态文明。要认真抓好全民义务植树,贯彻落实《河北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建立完善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适龄公民登记制度,拓宽公民尽责渠道。城市绿化管理部门要规划建立义务植树基地,认真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的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要坚持领导带头,组织开展好义务植树日集中行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不断丰富义务植树的内容和形式,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植树的,可以采取以资代劳或完成相关工作等方式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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