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力度的意见
(乐办发〔2010〕20号)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部门扎实开展禁毒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毒品蔓延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力度,推进“无毒县”建设,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构建和谐乐东、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禁毒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我县毒品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加大禁毒工作力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把禁毒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好各方力量,深入推进禁毒斗争,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到2012年底我县吸毒人员的数量明显下降,吸毒人员占常住人口的比率明显下降,吸毒人员的收戒率达到90%以上。
整合全社会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局面。各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各方面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打一场广泛、深入的禁毒斗争,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为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把禁毒专项斗争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县委政法委、县禁毒委要加强检查和督导,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要严格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禁毒专项斗争扎实推进。
要对毒品危害比较严重的地区,开展重点整治工作。凡是毒品问题比较严重的各镇以及村委会,要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重点整治领导小组,并制定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力争通过三年的重点整治,从根本上扭转毒品问题严重的局面。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禁毒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要把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予以保障,把禁毒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禁毒专项经费,保障禁毒场所建设经费和禁毒办案经费的落实;保障毒品查缉装备和设备的投入。
要加强禁毒办机构建设,实行禁毒办实体化;各镇(场)要成立禁毒办,配备禁毒专干,村、社区要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工作小组;要增加公安禁毒专业民警编制,县公安禁毒部门民警要实现满编,必要时从有关部门抽调干警充实禁毒办的力量;要抓紧落实乐东县毒品流动检查站筹备和建设的各项工作,同时,从禁毒委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加强禁毒委检查指导督促的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