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印发《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人社组发〔2010〕16号)
厅属各单位,公务员局各处: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厅属各单位,公务员局各处:
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的部署,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在全厅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抓好全厅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的需要;是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性、创造性的需要;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和谐作用的需要。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为主题,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科学发展”为载体。坚持从我厅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三秦百姓、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是推动科学发展。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广大党员以模范行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促进社会和谐。各党支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及时主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有效降低上访率,自觉维护和谐稳定。三是服务三秦百姓。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要进一步扩大,流动党支部和流动党员得到有效管理,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