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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湘交传电[2010]22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中秋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今年中秋、国庆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节假日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各项工作的首位。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客运情况和安全生产特点,周密部署安排,制定确实可行的专项安全保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主体”,突出安全生产企业负责的主体责任,加大行业监管工作力度,特别是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把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的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运输生产安全
  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打非治违”的统一部署在节前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在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通知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要确定专人负责跟踪整改,确保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和有效管控。对重点单位、重点车站码头、重点车船、重点环节和重点施工场所,要安排领导重点进行督查,要采取定点、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重点防范中小学生组织集体旅游,特别是广大农村中小学生集体旅游易出现的超载和其他不安全因素,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的安全监管。要强化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各类施工安全隐患,确保车辆船舶、人员和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运输工作、设施设备和作业人员一律停止营运、停止作业和停止施工,确保交通运输生产安全。
  三、深入基层,强化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要按照省厅的要求,抽调专门力量,深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层一线,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监管。一是各级地方海事、港口航务管理机构要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港口码头、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加大对载客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客运量较大的渡口码头在必要时派出专人、专艇进行现场监管,对重点船舶坚持现场签证以及开航前安全检查,严把危险货物申报、许可关,严格危险货物作业、储存、运输安全监管等一系列监管措施,依法打击船舶超载、非法载客、载运危险货物等各种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 二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客运站点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严格遵守“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确保进站人员和进出站车辆符合安全要求,特别要强化对农村客运的现场监管,依法处理违法载客、超载、超速以及违法载运危险货物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要切实加强公路水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要把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防滑坡作为监管的重点,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四是要重点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监管,确保运输、装卸、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五是狠抓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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