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
(湘交人事〔2010〕439号)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事业实际,厅决定,从2010年始,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绩效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各单位、各处室接通知后,要统一思想,细化指标,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绩效评估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管理创新,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经济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完成厅党组确定的2010年重点工作目标,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湘发〔2009〕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0〕1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紧围绕加快富民强省、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目标,建立厅党组领导、社会参与、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核心价值追求的绩效评估制度,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不断提高交通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坚持以下原则:绩效导向、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系统全面、科学规范、协调发展的原则;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党组领导、社会参与、考评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厅成立绩效评估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厅长吴亚中同志担任,詹新华、吴国光、冯伟林同志任副主任。陈健强、谭衡鸣、郑京杰、刘金山、钱俊君、王跃明、赵宇、蒋鹏飞、陈石祥、姚利群、罗可、戴发元、张正初、张胜利、叶新民、邓国罗同志为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人事处,由钱俊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胜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绩效评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审定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年度评估内容、指标,审核对厅直单位、厅机关处室绩效评估结果,提出评估工作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