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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总结验收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总结验收方案》的通知
(湘交农路〔2010〕459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自2008年以来,全省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为了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掌握质量年活动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全面总结质量年活动成效,省厅决定对全省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现将《全省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总结验收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进行检查总结。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全省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总结验收方案

  为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全面考核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质量活动的开展情况,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厅公路字〔2010〕73号”文件和省厅“湘交农路〔2008〕28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0年9月28日-10月28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全面自查,并在10月29日前上报自查资料。2010年11月1日-11月8日,省厅组织总结验收。
  二、检查范围:
  2008年-2010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完工项目和在建项目。
  三、检查内容:
  1、工程实体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情况。
  2、各县(市、区)实验室的建设及应用情况,各县(市、区)监督组(站、所)对农村公路监督检查情况。按照工程试验检查工作的要求,对各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规范性、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检查施工、监理内业资料整理情况。
  3、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基建程序;检查相关参建单位实行市场准入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等内业资料。
  4、核查各市州报送的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检查报告及附表有关质量数据。
  四、检查方式:
  采取市州全面自检和省厅抽查验收相结合的形式,省厅在各市州自检的基础上,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检等方式进行,每个市州至少抽检2个县(市、区),辖五个以上县(市、区)的抽检3个,十个以上的抽检5个,对已完工项目抽查比例不少于5%,在建项目抽查比例不少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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