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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时间
  “双基”建设活动实施从2010年7月开始至2013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细化方案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7月1日-8月31)
  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年度“双基”建设活动目标任务,并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报省厅安委办。各单位在此期间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双基”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
  (二)组织实施落实任务阶段(2010年9月1日-2013年6月30日)
  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省厅每年将组织各市州和厅直各单位进行相互交流学习和检查,并对开展“双基”建设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总结评估和整改阶段(2013年7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各单位对“双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13年8月31日前报厅安委办。省厅将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双基”建设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估,并召开“双基”建设总结会议,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同时责成没有通过考评的单位继续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以吴亚中厅长为组长、赵平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双基”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员为厅安委会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厅安委办,由罗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双基”建设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领导和部门参加的活动领导机构,以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双基”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监督考核。按照“双基”建设进度安排和考核项目,各单位要加强自查和对下级的督促检查、指导,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活动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为确保“双基”建设取得实效,省厅将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估指标和办法,并对各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各单位要将“双基”建设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的考核重点,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增加考核比重,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要加大安全生产和应急资金投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和应急专项资金,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程建设纳入交通运输总体建设年度预算,将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的运行维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应急补偿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和企业的专项支出,并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和应急所需资金,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配备、更新,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双基”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从业人员对“双基”建设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升履职履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将“双基”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厅,厅将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信息专报跟踪报道各地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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