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0〕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Ο一Ο年十一月四日
潍坊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
为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饮水安全方便、灌排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工程技术先进、管理高效有力”的现代新型农村水利工作思路,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举、防洪抗旱并重、开发保护并行的原则,为指导和推动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原则。在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依据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在抓好水资源规划、开发和利用的同时,更加注重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配置,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面分析本地区、本流域自然、地理、水资源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多方论证,科学规划,编制符合本地特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尊重群众意愿,优先规划人民群众急需的饮水安全、田间灌排、小水源开发、农业节水、水土保持等工程。
(三)坚持当前和长远兼顾的原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既要考虑当前影响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一些问题,又要与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避免脱节和重复投资、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