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0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单位、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部门:
《陕西省2010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陕西省2010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
一、2009年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状况
2009年面对金融危机的多重冲击和严峻挑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揽子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全力以赴保增长,我省经济形势整体回升向好。根据《2009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实现生产总值8186.65亿元,比上年增长13.6%;财政收入达到1389.5亿元,比上年增长25.8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33.91亿元,比上年增长24.08%;城镇新增就业38.8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129元,比上年增长9.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438元,比上年增长9.6%;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为1027.74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293元,比上年增长16.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6.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0.5%左右。
二、201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按照我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201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3%;财政总收入增长 1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0%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三、2010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根据我省2010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运用线性回归方法建立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数字模型,经测算,确定2010年我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
1、2010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
2、2010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20%;
3、2010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5%,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