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得到群众公认。
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群众解决实际难,切实维护干部群众正当权益,自觉做干部群众的贴心人。
带头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清正廉洁。
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同用人上不正之风作斗争。
五、活动安排
1.广泛推荐。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发布公告、下发通知、召开动员会等形式,深入宣传发动广大组工干部和干部群众,根据日常了解的情况,踊跃推荐自己身边的优秀组工干部。要确定并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地点、电话、邮箱,并明确专人,认真负责地接受群众推荐。
2.大力宣传。要把典型宣传贯穿“我身边的优秀组工干部”推选活动的全过程。各级组织部门对群众推荐的事迹突出的优秀组工干部,要迅速组织调查核实,挖掘整理先进事迹,通过人物通讯、群众来信、采访手记等鲜活生动的形式,组织当地各类媒体开辟“我身边的优秀组工干部”专题栏目,及时进行宣传推介。省委组织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简报》已开设“我身边的优秀组工干部”专栏宣传推介优秀组工干部先进事迹,并将在省内主要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宣传报道推选出来的“我身边的优秀组工干部”。
3.公众评选。2011年底,省委组织部将从各地推选的对象中,组织遴选“我身边的优秀组工干部”候选人30名(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遴选的100名“群众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中的组工干部列入其中),在湖南日报、红网、红星网等省内主要媒体公布先进事迹简介,并通过湖南日报刊发推荐票,通过红网、红星网开通网络投票平台,同时开通手机短信平台,接受群众投票评选。
4.确定人选。省委组织部以群众投票评选情况为重要参考,并组织考察核实,最终确定全省“我身边的优秀组工干部”10名(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最终确定的30名“群众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中的组工干部列入其中),授予荣誉称号,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集中宣传。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