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基妇与社区卫生科(挂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牌子)。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相关规划、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业务管理工作;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业务管理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妇幼卫生技术标准;对妇幼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制定全市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妇幼保健与生殖健康、社区卫生信息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省药物政策,定期评审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评价全市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提出全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工作。

  (七)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科。负责医院评审评价工作;负责执业护士准入管理;负责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服务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的组织实施与监督指导;指导医院药事工作;制定市级临床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标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拟订采供血机构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开展征兵体检和高等院校招生体检的组织、管理与指导工作。

  (八)中医药管理科。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中医医、教、研和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疗保健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中医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资格准入工作;承担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有关工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有关药事工作;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九)市保健办公室(挂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来潍上级重要领导(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承担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五、其他事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