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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建筑行业有关单位积极参加2010年“郑州慈善日”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建筑行业有关单位积极参加2010年“郑州慈善日”活动的通知
(郑建文〔2010〕117号)


全市建筑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委属各单位:

  2007年,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确定每年10月16日为“郑州慈善日”,今年是开展慈善日活动的第三年。2010年8月26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警备区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郑州慈善日”活动的通知》(郑办[2010]51号),并于9月8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根据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委负责组织全市建筑行业有关单位的捐赠活动。号召全市各界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扩大慈善资源,筹集慈善基金,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组织好全市建筑行业2010年“郑州慈善日”慈善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

  二、活动范围和对象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全体人员、委属各企事业单位,全市建筑行业各有关单位。

  三、捐赠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本着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进行,主要是募集善款。提倡人人奉献爱心,提倡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提倡企业回报社会,提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鼓励企业、社会各界、个人以专项救助基金或冠名的形势进行慈善捐助。

  四、善款的管理和用途

  这次活动募集的善款在管理使用上严格坚持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由市慈善总会向捐赠单位(个人)出具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接收社会捐赠专用收据,并通过媒体和慈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捐赠及捐款使用情况,坚持善款用于慈善项目,接受有关部门及全社会监督。
  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下慈善活动:
  1、“关爱从‘心’开始”0至14岁贫困先心病患儿救助项目;
  2、脑瘫患儿救助活动;
  3、大病援助项目。发挥慈善医院和合作医院的作用,为生活困难的大病患者减免收费,同时,慈善总会给与特困大病患者一次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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