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四、完善创业政策,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工作

  今年,要把高校毕业生创业作为全民创业的重要突破口,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在普遍开展大学生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启动《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章程(试行)》。同时通过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跟踪指导等“一条龙”服务完善毕业生创业帮扶机制,提高毕业生创业能力。在2-3季度还要开展全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明星评选表彰活动,以树立典型,营造创业的社会氛围。各地要根据上述要点,广泛宣传创业政策,积极主动争取扶持资金,扎实做好创业服务工作,使以创业促就业在我省形成一个良好局面。

  五、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大力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各地要以县(区)为主,因地制宜地开发社会公共管理类、社区公益性服务类、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类等适合大学生的公益性岗位,扩大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途径。建立困难毕业生信息库,明确就业援助的方式方法与途径,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对家庭困难、零就业家庭、长期未就业、残疾人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优先推荐、安排见习、帮助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多种方式,确保其及时就业。

  六、统筹实施专项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根据今年专项计划的调整和安排,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实施2010年全省“振兴计划”、“村官计划”、“特设教师岗位计划”、“西部计划”4个项目。要认真执行相关政策,落实各项待遇,加强培训培养,做好到岗学生跟踪管理与服务工作。各市、县(区)和基层用人单位,都要建立到岗学生信息台账,及时、准确上报到岗学生基本信息,按照全国统一信息化管理要求,统计上报有关情况。对于个别市、县(区)存在的签约毕业生长期不安排上岗、待遇落实不了的问题,要限期解决。省厅将派出检查组进行督导,以保证专项计划的顺利实施。

  七、注重基础,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统计工作

  各地要以县级人才交流机构为主认真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统计工作。严格按照登记统计相关规定,统一统计口径,明确统计范围,增强登记统计的规范性,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备性。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联系,将师范类毕业生纳入登记统计范围。对转入陕西籍的外省生源高校毕业生实行专项登记统计。改善登记统计手段,全面启动全省互联网数据库实名制管理系统。4月底前,各地要集中时间完成已登记毕业生信息录入工作,对新登记毕业生直接在网上办理登记统计。6月底前,完成2009年登记毕业生的《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补办工作,保证毕业生持证享受就业专项资金扶持与相关服务。组织指导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登记毕业生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对困难毕业生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及时掌握其就业失业情况,实行跟踪服务与动态管理,为其及时实现就业提供切实有效的帮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