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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实名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五)建立业务信息统一应用协同机制。逐步实现个人就业与失业状态信息、享受相关政策补贴信息、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信息等业务之间的信息对接和共享,逐步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与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协同联动和数据交换。

  四、工作步骤

  全省就业实名制工作拟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时间从2010年至2011年结束。在此期间,省上将指导西安、铜川、安康市为全省工作进行试点。其他地市可根据实际确定2-3个县(区)进行试点活动,为全面实施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时间从2012年起至2015年,计划用4年时间全面完成就业实名制的实施工作。

  根据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省上的试点工作分五步进行:

  第一步:2010年4月至5月,省上制定试点工作计划方案,与试点地区进行研究协商,明确相关问题。各试点地区制定试点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二步:2010年5月至11月,试点地区展开试点工作。

  第三步: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召开试点工作年度总结分析会议,针对试点工作情况,修订、调整试点方案和实施计划。

  第四步:2011年2月至10月,试点地区依据修订方案开展就业实名制实施工作。

  第五步:2011年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在全省部署开展就业实名制工作。

  第六步:2012年1月至2015年11月,全面完成就业实名制的实施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厅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农民工处、失业保险处、信息办、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省再就业服务中心、省劳务交流指导中心为成员的全省就业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工作领导和协调指导。日常工作由就业促进处负责。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保障工作落实。

  二是要完善工作措施。就业实名制工作必须以信息化为推动手段,依靠完善的信息管理平台和网络系统实现就业和失业信息的即时动态管理。各地要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今年10月底前完成省市两级联网,明年底完成省至社区五级联网工作,为就业实名制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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