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财会〔2010〕55号)


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鄞州区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7〕27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按照《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评审资历计算、工作业绩与成果、著作论文等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三、评审材料主要包括:《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附件8)、《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附件9)、《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会计专业工作总结》以及体现评审对象会计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佐证材料等,具体详见《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附件1)和《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附件2)。

  四、报送程序。评审对象应当按照《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本通知的要求提交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对拟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按要求出具《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委托评审函》(附件3)、相关证明和审核意见。其中《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必须按规定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填入该表单位意见栏。

  评审材料按属地原则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评审材料需经当地财政和人事部门审核。各县(市)及萧山区、余杭区、鄞州区财政局将评审材料汇总后送各市财政部门,由各市财政部门汇总后统一送省财政厅;省级单位人员的评审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汇总后报送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五、受理时间。省级主管部门(单位)于2010年12月6日至20日将评审材料送达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并办理委托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各市财政部门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汇总整理的评审材料连同《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报送省财政厅。

  六、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有关部门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浙财综字〔2007〕100号)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为280元/人。

  七、各市、县(市)及萧山区、余杭区、鄞州区财政、人事部门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

  八、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社保厅对全省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将汇总后的《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进行为期7天的评前公示。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评审对象提交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九、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将按规定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评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发文公布,并由省人力社保厅颁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附件:1.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

  2.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3.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委托评审函

  4.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2010年度外语免试审核表

  6.2010年度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7.2010年度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8.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

  9.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1

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委托评审函

2

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学历(文凭)复印件

5

会计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6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资格公布文件)复印件

7

行政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

8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

近三个年度继续教育证明

10

近三个年度工作任期考核材料

11

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12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2010年度外语免试审核表

13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2010年度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14

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15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16

会计专业工作总结

17

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佐证材料

18

各种获奖文件(证书)等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