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和规范结果的决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YJ0001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02

生产、销售假药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03

生产、销售劣药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04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05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质量管理规范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06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07

进口已获得药品进口注册证书的药品,未按照规定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08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09

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10

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销售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11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12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调配处方不按规定执行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13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未标明产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14

药品包装不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或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规定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15

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16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新增生产剂型,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生产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17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经营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18

违反规定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19

未经批准,擅自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20

未经批准,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21

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药品超出规定的范围和品种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22

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23

研制新药违反规定擅自进行临床试验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24

生产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不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者医疗机构不按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25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及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其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规定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26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变更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未办理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27

擅自仿制中药保护品种,或者伪造《中药品种保护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生产、销售中药保护品种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28

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的疫苗检验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29

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或者购销记录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30

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在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上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31

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32

疫苗批发企业从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3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34

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35

药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样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36

销售未获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的生物制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37

伪造《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38

承担批签发检验或者审核的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39

未经批准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配制制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40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擅自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或者未按照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41

体育健身活动经营单位向体育健身活动参加者提供含有禁用物质的药品、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42

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未依照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年度种植计划进行种植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43

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未依照规定报告种植情况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44

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45

定点生产企业未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46

定点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情况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47

定点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48

定点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49

定点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50

定点批发企业违反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违反规定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51

定点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52

定点批发企业未保证供药责任区域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供应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53

定点批发企业未对医疗机构履行送货义务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54

定点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销售、库存数量以及流向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55

定点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56

定点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57

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违反规定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或者因特殊情况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依照规定备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58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59

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使用咖啡因作为原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科学研究、教学单位以及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单位,违反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60

违反规定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61

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资格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62

药品研究单位在普通药品的实验研究和研制过程中,产生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未按规定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63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健康人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的受试对象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64

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生产、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65

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66

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按规定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67

依法取得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或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资格的单位,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68

违反规定致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69

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进行生产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70

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71

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72

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73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7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75

办理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76

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77

医疗机构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78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79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依法办理医疗器械重新注册而销售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80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的医疗器械与注册证书限定内容不同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81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说明书、标签、包装标识等内容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限定内容不同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8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依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变更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83

擅自更改经注册审查、备案的医疗器械说明书的内容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84

上市医疗器械的标签、包装标识与经注册审查、备案的说明书内容相违背,或者违反本规定其他要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85

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或者商品名称违反规定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86

上市医疗器械未按规定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87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擅自在医疗器械说明书中增加产品适用范围或者适应症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88

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无菌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89

已取得《无菌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新建、改建厂房未经批准擅自生产,或者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产品批号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90

伪造或冒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擅自增加无菌器械型号、规格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91

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无菌器械,或者伪造或冒用他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92

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无菌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93

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无菌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94

经营无产品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无菌器械,或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95

办理无菌器械注册申报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无菌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96

医疗机构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无菌器械,或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97

医疗机构重复使用无菌器械或者对应当销毁的未进行销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98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违反《生产实施细则》规定生产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099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伪造产品原始记录及购销票据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00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销售其他企业无菌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01

无菌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将有效证件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02

无菌器械经营企业经营不合格无菌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03

医疗机构未建立使用后销毁制度或伪造、变造无菌器械采购、使用后销毁记录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04

无菌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向城乡集贸市场提供无菌器械或直接参与城乡集贸市场无菌器械交易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05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违反规定采购零配件和产品包装或销售不合格无菌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06

无菌器械经营企业,无购销记录或伪造购销记录,伪造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07

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不按规定报告,擅自处理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08

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对废弃零部件、过期或废弃的产品包装,不按规定处理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09

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营或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10

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使用无菌器械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不按规定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11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使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属于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12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13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14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15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标准进行检验或者产品出厂没有合格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16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手续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17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有关要求,擅自降低生产条件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18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擅自委托或者受托生产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19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地擅自生产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20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建立上市后跟踪制度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21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规定报告所发生的重大医疗器械质量事故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2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上市医疗器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不予纠正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2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连续停产一年以上,未提前书面告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即恢复生产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2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向负责监督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25

未经批准使用药包材产品目录中的药包材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26

未获得《药包材注册证》,擅自生产药包材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27

生产并销售或者进口不合格药包材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28

使用不合格药包材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29

药包材检验机构在承担药包材检验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30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质量管理人员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3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3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扩大经营范围、降低经营条件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33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34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35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36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列明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37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的真实材料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38

违反规定销售或者使用终止妊娠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39

医疗机构经销使用假药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40

医疗机构经销使用劣药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41

医疗机构以医疗为名销售或变相销售非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42

医疗机构无《制剂许可证》擅自配制制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43

医疗机构有《制剂许可证》但配制的制剂未经检验合格用于患者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44

医疗机构销售或者变相销售配制制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45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未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46

医疗机构聘用不符合规定条件从药人员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47

医疗机构药房药品管理不符合规定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48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维护、消毒、报废、处理等管理制度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49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建立医疗器械购进档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50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51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医疗器械的储存不符合规定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52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医疗器械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质量常规检查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53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用于诊疗的医疗设备,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维修和使用维护并建立检测和使用维护记录档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54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使用过的植入性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并记录产品的名称、数量、销毁的时间、方式、执行人员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55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进行跟踪登记、建立档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56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57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出现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未按规定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58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接受赠送、捐助的医疗器械,没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档案资料,不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标准要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59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料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60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从不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或者购进医疗器械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审验供货单位的资质和产品的证明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61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环节中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未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予以记录或者投入使用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62

经监督检查或抽查检验确定为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而未停止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63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档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64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未开具内容完整的销售凭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65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未按照规定留存有关资料、销售凭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66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药品销售人员未加强管理,或对其销售行为未制定具体规定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67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68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或者他人生产的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69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70

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药品经营企业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未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71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72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未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73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74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75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或者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76

药品零售企业违反国家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77

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未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78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条件下运输、储存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79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80

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未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81

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未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未设立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82

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未建立药品保管制度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83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未索取、查验、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票据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84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85

医疗机构储存药品未制订和执行有关药品保管、养护的制度,或者未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86

医疗机构未将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未将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品、中成药分别储存、分类存放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87

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诊疗直接向患者提供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88

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89

非法收购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90

未取得合法执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91

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用药人使用假药、劣药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92

用药人从不具有相应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处购进药品,或者购进、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93

用药人购进药品无真实、完整购进验收记录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94

用药人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95

用药人裸手直接接触无包装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96

用药人以非药品充当药品治疗疾病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97

用药人安排不具有法定资格或者未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98

用药人未按照规定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199

用药人安排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00

用药人违反《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01

地方医疗机构未经批准使用军队特需药品或者军队医疗机构制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02

地方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向军队医疗机构提供本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03

药品生产企业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而不主动召回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04

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召回药品而拒绝召回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05

药品生产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使用需召回的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06

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改正措施或者召回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07

药品生产企业对召回药品的处理没有详细记录,或未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对必须销毁的药品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08

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药品召回制度、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09

药品生产企业拒绝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10

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交药品召回的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药品召回进展情况和总结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11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召回计划,未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12

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未停止销售或者使用该药品或者未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13

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安全隐患调查、拒绝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14

药品检验所在承担药品审批所需要的检验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15

在药品注册中未按照规定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16

申请人在申报临床试验时,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17

医疗机构配制假药、劣药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18

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或者发布医疗机构制剂广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19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20

药品经营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21

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者弄虚作假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22

进口产品的进货人、销售者或进口产品的报检人、代理人弄虚作假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23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24

取得许可证照或者经过认证后,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25

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26

生产者生产产品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27

销售者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28

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规定义务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29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30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31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32

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33

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34

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35

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36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37

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38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39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40

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41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42

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43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44

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45

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46

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47

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48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49

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50

安排患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51

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52

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53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54

出口商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55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56

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57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58

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59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办理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60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规定制定、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61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规定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或者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仍加工、使用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62

餐饮服务提供企业未依照规定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或者未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63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规定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64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未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65

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66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67

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68

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69

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70

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71

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72

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要求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73

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74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75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规定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76

违反放射性药品管理规定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77

单位或者个人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78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教学科研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79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未按规定在专用账册中载明或者未按规定留存出口许可、相应证明材料备查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80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连续停产1年以上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未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即恢复生产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81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渠道购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82

麻醉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因特殊情况调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后未按规定备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83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发生退货,购用单位、供货单位未按规定备案、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84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教学科研单位,拒不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85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86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87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88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89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90

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91

《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92

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93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改变经营条件造成严重后果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94

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95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或者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96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依照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或者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即参加工作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97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98

餐饮服务企业未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或者采购记录未如实全面记录相关内容,或者未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299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规定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或者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少于2年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00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企业各门店未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01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未能保持清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02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03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04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能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05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并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06

餐饮服务提供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未能做到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07

餐饮服务提供者用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未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08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或者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09

餐饮服务提供者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未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10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能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11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能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12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能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或者未在必要时消毒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JNCF-YJ0313

餐饮服务提供者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不具备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市体育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TY0001

违反《山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不具备从事体育经营活动条件

市体育局

JNCF-TY0002

违反《山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未书面告知体育行政部门

市体育局

JNCF-TY0003

违反《山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聘请无专业技术证书的人员从事体育技能培训、辅导、裁判、救生等工作

市体育局

JNCF-TY0004

未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从事经营性社会体育健身指导

市体育局

JNCF-TY0005

社会体育指导员超出技术等级证书规定范围从事经营性社会体育健身指导

市体育局

JNCF-TY0006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会体育指导活动中以欺诈手段牟取利益

市体育局

JNCF-TY0007

游泳场所的设施和救护器材不能有效使用以及未按要求配备救生员

市体育局

JNCF-TY0008

游泳场所配备的救生员不具备相应专业技能

市体育局

JNCF-TY0009

游泳场所配备的救生员不履行岗位职责

市体育局

JNCF-TY0010

游泳培训专业人员每人每次所带学员超过规定人数

市体育局

JNCF-TY0011

体育竞赛的申办人组织的相关活动有害于运动员身心健康或有损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市体育局

JNCF-TY0012

彩票代销者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

市体育局

JNCF-TY0013

彩票代销者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

市体育局

JNCF-TY0014

彩票代销者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市体育局

JNCF-TY0015

彩票代销者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市体育局

JNCF-TY0016

彩票代销者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市体育局

JNCF-TY0017

健身气功站点年检不合格

市体育局



  市人口计生委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RJ0001

非法为他人放置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非法施行输精管、输卵管复通、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手术

市人口计生委

JNCF-RJ0002

未取得法定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市人口计生委

JNCF-RJ0003

利用超声技术手段或者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市人口计生委

JNCF-RJ0004

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

市人口计生委

JNCF-RJ0005

出具假生育证、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假计划生育证明

市人口计生委

JNCF-RJ0006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

市人口计生委

JNCF-RJ0007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市人口计生委



  市审计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SJ0001

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

市审计局

JNCF-SJ0002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

市审计局

JNCF-SJ0003

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市审计局

JNCF-SJ0004

企业和个人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以及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 

市审计局

JNCF-SJ0005

企业和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市审计局

JNCF-SJ0006

企业和个人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市审计局

JNCF-SJ0007

企业和个人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以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市审计局

JNCF-SJ0008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

市审计局

JNCF-SJ0009

单位和个人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

市审计局

JNCF-SJ0010

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

市审计局

JNCF-SJ0011

单位和个人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以及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市审计局

JNCF-SJ0012

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

市审计局

JNCF-SJ0013

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市审计局

JNCF-SJ0014

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市审计局

JNCF-SJ0015

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市审计局

JNCF-SJ0016

虚列投资完成额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市审计局

JNCF-SJ0017

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市审计局

JNCF-SJ0018

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市审计局

JNCF-SJ0019

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

市审计局

JNCF-SJ0020

被审计单位非法使用、侵占社会保障基金

市审计局



  市统计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TJ0001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虚报、瞒报统计资料

市统计局

JNCF-TJ0002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市统计局

JNCF-TJ0003

个体工商户屡次迟报统计资料

市统计局

JNCF-TJ0004

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进行欺诈活动

市统计局

JNCF-TJ0005

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市统计局

JNCF-TJ0006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市统计局

JNCF-TJ0007

统计调查对象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市统计局

JNCF-TJ0008

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市统计局

JNCF-TJ0009

统计调查对象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市统计局

JNCF-TJ0010

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市统计局

JNCF-TJ0011

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

市统计局

JNCF-TJ0012

经济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

市统计局

JNCF-TJ0013

经济普查对象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

市统计局

JNCF-TJ0014

农业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

市统计局

JNCF-TJ0015

农业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

市统计局

JNCF-TJ0016

农业普查对象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

市统计局

JNCF-TJ0017

农业普查对象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

市统计局

JNCF-TJ0018

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市统计局

JNCF-TJ0019

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

市统计局

JNCF-TJ0020

不按期据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市统计局

JNCF-TJ0021

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

市统计局

JNCF-TJ0022

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

市统计局

JNCF-TJ0023

新建或迁入、变更、撤销、迁出的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登记

市统计局

JNCF-TJ002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和竣工后,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或不如实申报登记

市统计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

编码

处罚事项

实施主体

JNCF-AJ0001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

市安监局

JNCF-AJ0002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市安监局

JNCF-AJ0003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依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市安监局

JNCF-AJ0004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市安监局

JNCF-AJ0005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市安监局

JNCF-AJ0006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

市安监局

JNCF-AJ0007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008

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审查同意

市安监局

JNCF-AJ0009

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市安监局

JNCF-AJ0010

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

市安监局

JNCF-AJ0011

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市安监局

JNCF-AJ001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市安监局

JNCF-AJ0013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市安监局

JNCF-AJ0014

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市安监局

JNCF-AJ0015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

市安监局

JNCF-AJ0016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市安监局

JNCF-AJ0017

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

市安监局

JNCF-AJ0018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市安监局

JNCF-AJ0019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

市安监局

JNCF-AJ0020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市安监局

JNCF-AJ0021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市安监局

JNCF-AJ0022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市安监局

JNCF-AJ0023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市安监局

JNCF-AJ0024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市安监局

JNCF-AJ0025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

市安监局

JNCF-AJ0026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市安监局

JNCF-AJ0027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

市安监局

JNCF-AJ0028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市安监局

JNCF-AJ0029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市安监局

JNCF-AJ0030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

市安监局

JNCF-AJ0031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市安监局

JNCF-AJ0032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安监局

JNCF-AJ0033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安监局

JNCF-AJ0034

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安监局

JNCF-AJ0035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市安监局

JNCF-AJ0036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市安监局

JNCF-AJ0037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监控措施

市安监局

JNCF-AJ0038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市安监局

JNCF-AJ0039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市安监局

JNCF-AJ0040

生产经营单位对暂时封存或者查封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

市安监局

JNCF-AJ0041

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042

未经依法批准,从事矿山开采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

市安监局

JNCF-AJ0043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安监局

JNCF-AJ0044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市安监局

JNCF-AJ0045

生产经营单位未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市安监局

JNCF-AJ0046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

市安监局

JNCF-AJ0047

生产经营单位对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市安监局

JNCF-AJ0048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市安监局

JNCF-AJ0049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设立,未经安全审查合格或者变更后未经变更审查合格,擅自开工建设

市安监局

JNCF-AJ0050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或者变更后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擅自开工建设

市安监局

JNCF-AJ005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依法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

市安监局

JNCF-AJ0052

投资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市安监局

JNCF-AJ005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依法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

市安监局

JNCF-AJ0054

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审查而未经安全审查合格,设计单位擅自进行设计,或未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安全设施设计

市安监局

JNCF-AJ0055

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市安监局

JNCF-AJ0056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市安监局

JNCF-AJ0057

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安监局

JNCF-AJ0058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市安监局

JNCF-AJ0059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未依照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安监局

JNCF-AJ0060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市安监局

JNCF-AJ0061

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外进行跨省作业,以及跨省域运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理的单位,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手续

市安监局

JNCF-AJ0062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具备本实施办法第5条第1、2款和第6条至第11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市安监局

JNCF-AJ0063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安监局

JNCF-AJ0064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安监局

JNCF-AJ006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未按期整改或者逾期仍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市安监局

JNCF-AJ006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市安监局

JNCF-AJ006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和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已经验收合格,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市安监局

JNCF-AJ0068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不再具备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基本条件,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变造经营许可证

市安监局

JNCF-AJ0069

建设项目设立未经安全审查批准,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市安监局

JNCF-AJ0070

建设项目设立未经安全审查批准或者设立变更后未经安全审查批准,擅自建设

市安监局

JNCF-AJ0071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保存记录

市安监局

JNCF-AJ0072

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文件、资料

市安监局

JNCF-AJ0073

未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或者未制定周密的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试生产(使用)

市安监局

JNCF-AJ0074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未采取有效安全生产措施,发生事故

市安监局

JNCF-AJ0075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未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市安监局

JNCF-AJ0076

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市安监局

JNCF-AJ0077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工生产危险化学品

市安监局

JNCF-AJ0078

未经审查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擅自改建、扩建

市安监局

JNCF-AJ0079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

市安监局

JNCF-AJ0080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市安监局

JNCF-AJ0081

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规定,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安全设施、设备

市安监局

JNCF-AJ0082

未经定点,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市安监局

JNCF-AJ0083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未按照国家船舶检验的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检验合格

市安监局

JNCF-AJ0084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

市安监局

JNCF-AJ0085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不进行检查

市安监局

JNCF-AJ0086

使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或者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包装物、容器包装、盛装、运输危险化学品

市安监局

JNCF-AJ008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市安监局

JNCF-AJ0088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不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市安监局

JNCF-AJ0089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市安监局

JNCF-AJ0090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对其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期安全评价,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或者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存在现实危险的生产、储存装置不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市安监局

JNCF-AJ0091

未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适用状态

市安监局

JNCF-AJ0092

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设专人管理

市安监局

JNCF-AJ0093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未进行核查登记或者入库后未定期检查

市安监局

JNCF-AJ0094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未设置明显标志,或者未对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定期检测

市安监局

JNCF-AJ0095

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或者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或者未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市安监局

JNCF-AJ0096

危险化学品经销商店存放非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民用小包装的存放量超过国家规定限量

市安监局

JNCF-AJ0097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或者未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或者发生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后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市安监局

JNCF-AJ0098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记录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或者不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或者发现被盗、丢失、误售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市安监局

JNCF-AJ0099

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规定,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

市安监局

JNCF-AJ0100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市安监局

JNCF-AJ0101

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

市安监局

JNCF-AJ0102

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市安监局

JNCF-AJ0103

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

市安监局

JNCF-AJ0104

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

市安监局

JNCF-AJ0105

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市安监局

JNCF-AJ0106

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规定要求

市安监局

JNCF-AJ0107

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

市安监局

JNCF-AJ0108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市安监局

JNCF-AJ0109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安监局

JNCF-AJ0110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未按期整改或者逾期仍不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市安监局

JNCF-AJ0111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烟花爆竹生产

市安监局

JNCF-AJ0112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安监局

JNCF-AJ0113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安监局

JNCF-AJ0114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安监局

JNCF-AJ0115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市安监局

JNCF-AJ0116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已经验收合格,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市安监局

JNCF-AJ0117

批发企业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市安监局

JNCF-AJ0118

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市安监局

JNCF-AJ0119

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存储烟花爆竹

市安监局

JNCF-AJ0120

批发企业未建立并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或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未按规定将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市安监局

JNCF-AJ0121

转让、买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市安监局

JNCF-AJ0122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仓储设施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从事经营活动

市安监局

JNCF-AJ0123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市安监局

JNCF-AJ0124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生产工序或生产作业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市安监局

JNCF-AJ0125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雇佣未经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126

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

市安监局

JNCF-AJ0127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

市安监局

JNCF-AJ0128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品警示标志

市安监局

JNCF-AJ0129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

市安监局

JNCF-AJ0130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市安监局

JNCF-AJ0131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132

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

市安监局

JNCF-AJ0133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

市安监局

JNCF-AJ0134

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

市安监局

JNCF-AJ0135

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或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

市安监局

JNCF-AJ0136

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或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或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

市安监局

JNCF-AJ0137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

市安监局

JNCF-AJ0138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转

市安监局

JNCF-AJ0139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

市安监局

JNCF-AJ0140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

市安监局

JNCF-AJ0141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手续

市安监局

JNCF-AJ0142

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

市安监局

JNCF-AJ0143

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市安监局

JNCF-AJ0144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市安监局

JNCF-AJ0145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

市安监局

JNCF-AJ0146

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或骗取安全资格证书

市安监局

JNCF-AJ0147

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

市安监局

JNCF-AJ0148

安全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而从事安全培训工作

市安监局

JNCF-AJ0149

安全培训机构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培训活动,或将安全培训资质证书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

市安监局

JNCF-AJ0150

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检查不合格而继续从事安全培训活动

市安监局

JNCF-AJ0151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

市安监局

JNCF-AJ0152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漏报事故

市安监局

JNCF-AJ0153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市安监局

JNCF-AJ0154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市安监局

JNCF-AJ0155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市安监局

JNCF-AJ0156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市安监局

JNCF-AJ0157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市安监局

JNCF-AJ0158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

市安监局

JNCF-AJ0159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后逃匿

市安监局

JNCF-AJ0160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市安监局

JNCF-AJ0161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

市安监局

JNCF-AJ0162

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市安监局

JNCF-AJ0163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备案

市安监局

JNCF-AJ0164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市安监局

JNCF-AJ0165

安全评价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者冒用资质证书、使用伪造的资质证书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市安监局

JNCF-AJ0166

安全评价机构转让、租借资质证书或者转包安全评价项目

市安监局

JNCF-AJ0167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或者未经批准延期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市安监局

JNCF-AJ0168

安全评价机构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

市安监局

JNCF-AJ0169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

市安监局

JNCF-AJ0170

安全评价机构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市安监局

JNCF-AJ0171

安全评价机构泄露被评价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市安监局

JNCF-AJ0172

安全评价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评价机构,并造成严重影响

市安监局

JNCF-AJ0173

安全评价机构未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市安监局

JNCF-AJ0174

安全评价机构定期考核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

市安监局

JNCF-AJ0175

安全评价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未有效实施

市安监局

JNCF-AJ0176

安全评价机构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市安监局

JNCF-AJ0177

安全评价机构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监督检查

市安监局

JNCF-AJ0178

安全评价机构不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市安监局

JNCF-AJ0179

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

市安监局

JNCF-AJ0180

生产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生产或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

市安监局

JNCF-AJ0181

违反规定移动、拆除、损坏管道设施

市安监局

JNCF-AJ0182

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者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爆破、开山和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市安监局

JNCF-AJ0183

在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新建、改(扩)建铁路、公路、桥梁、河渠、架空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光)缆,设置安全或者避雷接地体,事先未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市安监局

JNCF-AJ0184

阻挠、妨碍管道企业正常巡查、维护、抢修管道设施

市安监局

JNCF-AJ0185

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取土、挖塘、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市安监局

JNCF-AJ0186

管道企业违反规定,不履行管道设施安全运行义务,致使管道设施遭受损坏

市安监局

JNCF-AJ0187

尾矿库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188

尾矿库管理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189

尾矿库管理单位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

市安监局

JNCF-AJ0190

尾矿库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尾矿库事故或重大险情

市安监局

JNCF-AJ019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

市安监局

JNCF-AJ0192

未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市安监局

JNCF-AJ0193

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

市安监局

JNCF-AJ0194

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

市安监局

JNCF-AJ0195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

市安监局

JNCF-AJ0196

用人单位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

市安监局

JNCF-AJ0197

用人单位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

市安监局

JNCF-AJ0198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市安监局

JNCF-AJ0199

用人单位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市安监局

JNCF-AJ0200

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市安监局

JNCF-AJ0201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市安监局

JNCF-AJ020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203

用人单位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市安监局

JNCF-AJ0204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市安监局

JNCF-AJ0205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市安监局

JNCF-AJ0206

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

市安监局

JNCF-AJ0207

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

市安监局

JNCF-AJ0208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市安监局

JNCF-AJ0209

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210

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

市安监局

JNCF-AJ0211

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212

用人单位违法,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市安监局

JNCF-AJ0213

用人单位高毒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撤离通道和泄险区

市安监局

JNCF-AJ0214

用人单位高毒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线

市安监局

JNCF-AJ0215

用人单位未保证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正确使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市安监局

JNCF-AJ0216

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设置有效通风装置,或者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未设置自动报警装置或者事故通风设施

市安监局

JNCF-AJ0217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处于不正常状态而不停止作业,或者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

市安监局

JNCF-AJ0218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不符合要求而不立即停止高毒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或者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治理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新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219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

市安监局

JNCF-AJ0220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未采取规定的措施,安排劳动者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221

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

市安监局

JNCF-AJ0222

用人单位有使用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劳动者从事高毒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223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市安监局

JNCF-AJ0224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

市安监局

JNCF-AJ0225

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破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留存或者残留高毒物品的设备、包装物和容器

市安监局

JNCF-AJ0226

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与生活场所分开或者在作业场所住人

市安监局

JNCF-AJ0227

用人单位未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市安监局

JNCF-AJ0228

用人单位高毒作业场所未与其他作业场所有效隔离

市安监局

JNCF-AJ0229

用人单位从事高毒作业未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设施或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市安监局

JNCF-AJ0230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高毒作业项目

市安监局

JNCF-AJ0231

用人单位变更使用高毒物品品种,未按照规定向原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报,或者申报不及时、有虚假

市安监局

JNCF-AJ0232

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有关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市安监局

JNCF-AJ0233

劳动者在存在威胁生命、健康危险的情况下,从危险现场中撤离,而被取消或者减少应当享有的待遇

市安监局

JNCF-AJ0234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或者聘请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

市安监局

JNCF-AJ0235

用人单位未为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设置淋浴间、更衣室或者未设置清洗、存放和处理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或者不能正常使用

市安监局

JNCF-AJ0236

用人单位未安排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一定年限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

市安监局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